关于评选山西中医学院先进工会小组的通知
为定期总结表彰学校工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,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荣誉感、责任感,有效发挥表彰工作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,推进学校工会工作科学发展、创新发展、和谐发展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1.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、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等法律法规,履行好工会职责;工会小组定期召开会议,研究布置工会工作;工作有计划、有记录、有总结,工会工作有创新。
2.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和建设,并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3.深入和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;努力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全心全意为教职工说话办事。
4.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,心系教职工切身利益,关心教职工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和发展,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。
5.积极开展建家工作,使职工之家常建常新;积极开展“创建学习型工会、争做知识型职工”活动,开展各种学习、培训、竞赛活动,积极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,活跃教职工业余生活。
6.服务学校工作大局和单位中心工作,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,较好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。
各部门工会小组对照评选条件,撰写500字先进事迹材料,填写推荐表。校工会召开有关会议,评出先进工会小组,并对先进工会小组给予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