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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

发布者:工会网 [发表时间]:2008-07-01 [来源]:工会网 [浏览次数]:

部门

总人数

名额

机关总支及

离退体支部

组织部、宣传部、纪检监察、工会、团委、党院办、人事处、计财处、审计处、保卫处、国资处、教务处、高教研究中心、科研处、研究生部、图书馆、学报、网络中心、总务、基建处

院领导4名、工人名额至少3名,另合同用工1名,原建南分院1名

217

39

基础部总支

基础部 含院领导2名

84

14

体育部

19

3

国教中心

16

2

实验中心 小计:147 23

28

4

中医系总支

46

7

针推系总支

24

4

中药系总支

28

4

护理系总支

18

3

中西医结合

总支

29

4

成教院总支

12

2

社科部

直属支部

小计:170 26

14

2

合计

535

88

共计:88人

各二级工会代表名额分配

中西医结合医院

9

第二中医院

6

针灸研究所

包括原建南分院一名

3

共计:18人

备注: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。代表中应有教师、管理人员、领导干部、普通职工,代表一般不超过总人数的15%,其中教师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%,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%,工人不得少于2%,女教职工代表占相应比例,青年教职工应占一定的比例。院领导分不同选区进行选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