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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暨第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

发布者:工会网 [发表时间]:2008-07-05 [来源]:工会网 [浏览次数]:

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选举办法:

一、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由9人组成,设主席1人,委员8人;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人组成,设主任1人。

二、凡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,全院工会会员均有被选举权。

三、第三届工会委员会、第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两委”)委员应由坚持党的基本路线、爱岗敬业、坚持原则、作风正派、办事公道、热心为群众服务,能认真听取和正确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,受教职工拥护和信赖,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的工会会员担任。

四、“两委”委员的选举工作,由大会主席团主持。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,监票人3名。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,对选举中的发票、投票、检票和计票等工作进行监督。总监票人、监票人必须是“双代会”正式代表。其产生办法:由大会主席团提名,代表大会选举前通过。

大会设总计票人1名,计票人4名,由大会秘书长指定,可以不是”双代会”的正式代表。总计票人和计票人在总监票人的领导下,负责发票、检票、计票等工作。

“两委”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、监票人和总计票人、计票人。

五、选举时,实际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,选举结果有效。

六、工会委员会委员采取差额选举,候选人10名,应选9名,差额1名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采取等额选举,候选人3名,应选3名。

七、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。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序,代表在选举中要认真阅读选票中的《填写选票说明》。

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时,选举有效;收回的选票数多于投票人数时,选举无效,进行重新选举。每一张选票选举的委员人数,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,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。

八、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,方能当选。若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,按得票多少顺序取够应选人数为止;若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不足应选人数时,经主席团研究同意,从接近当选票数的候选人中取足差额候选人数进行补选;若候选人得票相等,且均超过半数,仍不能够确定当选人时,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同意后,对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,得票多的当选。

九、本次选举会场两个票箱。投票前,监票人当众检验票箱,并上锁加封。大会主持人宣布投票后,总监票人、监票人和总计票人、计票人中的正式代表先行投票,然后大会主席团和代表分团按序投票。

十、“两委”委员选举同时进行,分别计票,一次宣布选举结果。选举印制两种选票分别为:山西中医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选票;山西中医学院第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选票。

正式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,也可以弃权,弃权后不能再另选他人,投不赞成票者可以投符合条件的本院其他工会会员的票。

对候选人赞成的,在其姓名上边的小空格内划“О”;不赞成的,在其姓名上边的小空格内划“×”;如另选他人,在不赞成的候选人下边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,并在其姓名上边的小空格内划“О”;对候选人弃权的,其姓名上边的小空格内什么也不划,也不能再另选他人。

划写选票一律用黑色中性笔。符号要准确,字迹要清楚。对某候选人划写的符号字迹辨认不清时,为该候选人的无效票。对另选人的姓名和划写符号辩认不清的,为该另选人的无效票。

十一、投票结束后,由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启封票箱,清点票数,进行检票、计票。计票完毕,经总监票人审查并报主席团同意后,由总计票人宣布计票结果,大会执行主席宣布当选委员名单。

十二、大会选出“两委”委员后,分别召开“两委”第一次全体委员会,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。

十三、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
二〇〇八年七月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