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山西中医学院
第二届“创建文明和谐家庭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学校各部门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推进校园文化建设,提高教职工的文化素养和家庭的稳定;积极发挥广大教职工及家庭成员的激情与爱心,团结一切和谐力量,为建设幸福家庭、创建平安校园,为加快推进新校区建设,搬迁而建功立业。校工会将开展“创建文明和谐家庭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内容:
文明和谐家庭
二、评选范围:
全校教职工每个家庭均可参加
三、评选条件:
1、家庭成员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;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2、夫妻共建,在各自岗位上释放活力,开拓创新,乐于奉献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,在本行业、本领域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具有较大影响力;
3、家庭成员整体素质好,有较高的道德情操、文化素养和高雅的艺术情趣,家庭生活丰富多彩、健康向上;
4、家庭成员之间平等、民主、和谐,尊老爱幼、勤俭持家,邻里团结,尊老爱幼,有良好人际关系和口碑;教育子女健康成长;
三、评选办法:
各分工会应加强评选工作的宣传,根据评选条件,将本部门拟推荐的“文明和谐家庭”,于5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校工会(附推荐表一式二份)。
四、评选程序:
1、民主推荐。各基层工会要在广泛宣传、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择优向校工会推荐候选人。
2、广泛评选。根据推荐情况,广泛征求意见,由工会组织人员统一综合评定“文明和谐家庭”。
3、宣传表彰。我院工会将授予“山西中医学院文明和谐家庭”称号,并召开会议进行表彰和宣传。
山西中医学院工会委员会
2013年5月3日
附件:
“山西中医学院文明和谐家庭”推荐表.doc